『至少他引起你的注意力,這就夠了』錯在哪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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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還把PTT八卦版當主要新聞來源的年代,每次看到爭議性新聞(例如某某麵包名店用了不符實際的材料、某航空公司老闆因小三上新聞),下面就會有人說『至少他引起你的注意力,這就夠了。』那時總覺得怪怪的,但說不清楚問題在哪。
正好昨天看到一篇《熱點文案熱潮已過》的文章,從三個角度說明為何中國企業不再追求蹭熱點式的文案,熱點的注意力可比一個爭議新聞大多了,如果熱點文案都不再流行,那麼爭議式新聞所謂的引起注意力一定更沒價值把!
《熱》這篇文章講了三個點
- 抖音等短視頻興起,讓會觀看與轉傳靜態的熱點文案關注者變少
- 熱點文案的眼球量,無法轉換為銷售量
- 對企業來說,自媒體到底是媒體還是輔助銷售單位?如果是媒體,那蹭熱點、博眼球都無可厚非,刷個眼熟不是壞事。但如果是輔助銷售單位呢?那就該把精力放在轉換率提升上。
其實反覆在講兩件事:一個是更有效率地配置資源賺流量,不會動的圖文效率比會動的影片效率差(所以流量還是個重點);另一個是企業跟個人都得配置好資源,做流量混眼熟跟作轉換賺錢養家的都不能偏廢。
有人會說這種只看當期銷售的轉換率為王思維太短視,流量與熱點能帶來品牌價值。
但我認為這恰好就是流量的困難處:如何在熱點中,強化自己的品牌,再讓品牌力變現
以最近大家都在做的美國隊長梗圖為例,故宮蹭熱點的方式就是去古畫(我看起來是清明上河圖)裡面找出可以講故事的幾個小人圖,讓人哈哈大笑轉發之餘更強化了『故宮也很現代、古物跟我生活息息相關』還有『故宮小編真強』的印象,可是你上次故宮什麼時候、上次買故宮的周邊商品什麼時候?
回到『至少他引起你的注意力,這就夠了』錯在哪裡
現在的我認為,要是這個注意力既不能轉化為品牌好感度、品牌指名度、在特定領域的知名度,也不能帶來銷售;或者是雖然帶來兩三天的銷售,可是兩三個月後就消失無蹤。那這種注意力的價值實在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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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馬槍一下,有些品牌卻是靠著偏鋒起家。越是引起你注意,甚至感覺不快的注意力,他越成功。為什麼呢?有興趣知道的請留言喔,我再找時間來解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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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可以自己業配自己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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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說:首爾街頭警局門口的告示牌,中文用的很妙。我一直想不通他們是用Google翻譯,還是請老先生翻的,怎麼會用『儞』來取代『你』呢